控方指曾蔭權秘收商人甜頭  與公職有衝突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7/09/27 15:56

最後更新: 2017/09/27 15:5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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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蔭權夫婦到庭應訊。(林宇翔攝)

前特首曾蔭權涉收受利益案,控方今午繼續開案陳詞。控方指曾蔭權於2010至2012年間,憑其行政長官及行政會議主席的身分參與很多決策,其中包括向私人企業批出廣播牌照。控方解釋,獲發廣播牌照的企業可經營廣播事業,回報非常可觀。

當時其中一間對牌照感興趣的企業就是雄濤廣播有限公司,與此同時,曾蔭權正與擁有雄濤的黃楚標,就深圳一個奢華單位整修及裝修工程進行商議。控方批評曾蔭權接受了商人的甜頭,而一切均是秘密進行,曾蔭權收取利益後,將自己處於一個與其公職有衝突的位置,並將香港人蒙在鼓裡。

控方續指曾蔭權向黃楚標表明正在為2012年退任行政長官之位、遷出禮賓府後物色住所,因此一間由有意申請廣播牌照的商人,所提供的奢華大宅就是最好不過。該3層高、逾6,700平方呎的大宅,是由黃楚標擔任董事兼股東的公司所持有,而雙方協議有關物業的整修與裝修工程,均會依據曾蔭權的要求度身訂造,而整個工程涉款300萬至350萬元。

除了有關工程費用外,黃楚標並透過名下另一間公司,聘請國際知名建築設計師何周禮,負責大宅的室內設計,何收取的費用為35萬元。控方質疑該大宅是依據曾蔭權夫婦的指示而裝修,但兩人卻毋須支付分毫,控方邀請陪審團思考,黃作為一個商人,為何會願意出資為租客度身訂造裝修?黃又不是經營慈善團體,他又會否向一個普通香港人提供同樣的利益?而接受利益的人正正是政府最高級官員,擁有最大權力、影響力及責任的人。